本学期校长特别奖学金将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系统于12月1日开通,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校长特别奖学金评定办法》(2017版学生手册149页,附件4)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本科生校长特别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三、四年级(五年制专业包括五年级)学生。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评选名额最多为30名,每名奖励金额8000元。
三、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条件: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奖项要求:在校期间曾获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并至少有1次获得过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3.成绩要求:在校期间学业成绩(根据教务处规定,学业课程为除博雅课程以外的所有课程)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艺体专业学生单科 不低于70分),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居所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名(注:如成绩单上以优良中计分,则按照优95,良85,中75);
(二)取得如下成绩之一者,可优先评选:
1. 公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主修专业相关科研论文者;
2. 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主要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具有其他科研成果者;
4. 主持省级以上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或其他科研项目者;
5. 在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者;
6. 参与海外课程学习或参与海外学术活动者。
申报时,须附上相关论文及证书的复印件以备审核,其评定标准最终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
四、评奖程序
①个人申请→②班级评议→③网上填写《校长特别奖学金审批表》等相关信息→④班主任或辅导员网上审核→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网上审核→⑥学院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⑦院党委副书记签署意见和签章后→⑧报学工处汇总→⑨校长特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五、注意事项:
1.报送名额:每学院申报不超过2人。已获得过此项奖学金的学生不再申报,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原则上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
2.报送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于2017年12月7日(星期四)中午12:00点前交至行敏楼243室,所有材料中涉及签名均须手写。有以下材料:
① 审批表(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在指定位置黏贴正面免冠1寸照片,需学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导出打印);
② 学院汇总表(详见附件2,按年级汇总),汇总表上填写的所有的获奖和科研情况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学生也需要在网上申报系统相关模块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并按照汇总表上填写的顺序排好。
③ 2000字左右的个人主要事迹,事迹材料要求如下:
A事迹材料要有标题,标题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号召力;
B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入学年月﹑学校﹑专业﹑大学期间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所获奖项奖学金﹑竞赛等顺序填写,同一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排列,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
C事迹正文:20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行文。
要求:事迹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注重品德素养和专业学习上的科研创新;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
D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申报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老师对学生的品行和专业学习上的突出表现进行精辟评述(要写明点评师长的身份和姓名)。
电子材料以年级为单位于2017年12月7日中午12:00点前发至64869751@qq.com,有以下材料:①年级汇总表;②事迹材料。材料压缩后以“2017年威廉希尔XX级本科生校长奖申报材料”为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