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希尔2017年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关于2017年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威廉希尔实际情况,经院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研究,并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特制订威廉希尔2017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 本年度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潘镇(院长)
副组长:白俊红(教学副院长)、冷开振(党委副书记)
成 员:顾建平(工商管理系主任)
秘 书:郭化冰(教学秘书)
二、 专业分流时间
2017-2018年度第2学期第5周开始,第9周结束。
三、 分流专业及计划接纳人数
大类招生的学生在用一学年的时间修完基础平台课程后分流到相应专业,后三学年时间继续完成专业学习。根据学科专业归类情况,工商管理类学生选择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进行学习。各专业计划接纳人数如下: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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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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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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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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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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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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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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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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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专业实际接纳人数可在计划接纳人数上下浮动10%左右
四、 专业分流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当志愿人数超过或不足专业计划接纳人数时参照专业分流综合成绩。
分流综合成绩主要由高考录取成绩和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组成,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高考录取成绩统一折算成百分制,其中,高考录取成绩折算方法为:(高考录取成绩÷生源省份高考总分)×100,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为30%;在校学习成绩为第一学期专业课程首修平均成绩,在总成绩中占比为70%。
五、 各分流专业录取方法
1. 各专业在接纳学生时坚持志愿优先原则,当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预计专业接纳人数上限时按照分流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接收;当第一志愿人数不足专业计划接纳人数时全员录取,不足部分从第一志愿填报其它专业未能分流、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分流综合测评由高到低确定。若第二志愿人数仍不能满足专业计划接纳人数时,则从第一、第二志愿填报其它专业未被分流、第三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分流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以此类推。如分流综合测评成绩出现相同且影响分流时,原则上依次参考折算后的高考成绩和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选择。
2. 学院综合考虑学生志愿、分流综合测评成绩、分流专业计划接纳人数等因素,初步确定分流名单,并公示三个工作日。
3. 分流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学校“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确定后的名单由教务处相关科室完成电子注册等后续工作。
六、 其它
1. 专业分流后学生不再参与本专业类所含专业之间的转专业工作。
2. 实施大类招生的所有专业的学生均可按规定参与一年级末的转专业,但专业选择限定在专业类之外的专业,通过相关考试和录取后,直接转到具体专业学习。
3. 未实行大类招生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按规定可参与转专业,通过相关考试和录取后,直接转到具体专业学习(含尚未实施专业分流的专业类所覆盖的专业)。
4. 其它按照专业招生的特殊生源原则上直接进入录取时的专业,并报学校审定。
5.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威廉希尔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