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助学基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帮助我校就读的安徽籍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南京安徽商会暨会长单位江苏同曦集团今年继续在我校设立“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助学基金”。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助学基金”评审办法》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该项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及基本条件
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籍在读的安徽籍本科生。其应具备的条件为:
(一)基本条件: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学校认定过贫困等级的安徽籍学生;
2、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
4、有良好生活习惯,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5、上一年度(大一新生为上一学期)综合测评排名须在同年级专业前50%,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二)在上一学年中取得如下成绩之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1、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者;
2、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具有发明专利或其他科研成果者;
4、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或其它科研项目者;
5、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作为者。
二、资助等级及金额
助学基金分为助学奖学金和助学实践基金两类。资助标准分为A级8000元/年、B级4000元/年、C级2000元/年三个标准,三级助学奖学金不可兼得,资助总金额为15 万元。
三、申报条件
A级: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且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排名须在同年级专业前10%。
B级: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且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排名须在同年级专业前20%。
C级:符合评选基本条件,此项等级每年评定人数视助学实践基金情况而定。
助学实践基金申报条件:
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且有志利用所学专业技能知识,积极回报家乡,定向安徽地区开展助学、帮困等社会实践项目。资助等级由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审定。
四、评定程序
1、学生操作见附件1。
2、如下材料需提交给南京安徽商会,因此与第1步同步进行。申请学生填写《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各学院用A4纸正反打印),并附带由教务部门出具且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单,申请助学实践基金需另附项目计划书。初评名单经学院以合适的形式在全院学生中公示无异议后,由同学填写申请表以年级为单位,4月26日(周四)上午9点前交到行敏楼243.
同时以年级为单位将申报学生信息汇总成EXCEL表格(附件3),4月25日(周三)晚八点前,发送邮箱3268409631@qq.com.
3、学生工作处将材料汇总后,报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助学基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审。
4、学校评审完毕后,报南京安徽商会核准,同时在学校网站上对拟定获奖者进行公示,根据核准和公示结果确定获奖名单。
6、对已确定的获奖者,如发现其中有作假等严重问题,将撤消相应资助,并给予纪律处分。
五、资助金的发放
被确定为资助对象的学生,资助金由校财务处一次性充入学生的银行卡中。
2018年同曦.rar